No、362这个世界想让我臣服
几个奇怪小混混的闹剧,就这么轻松被小沫解决了。
大清早的,这座偏远小县城的街道上非常冷清,也没有人能看得起具体发生了什么,大多数附近的路人可能只知道有小混混盯上了两个可爱的女孩子,随后小混混就被教训了,衣服裤子被切得稀碎,手机还坏了。
小沫对于距离感把握得很到位,扑克牌飞起来的时候也没有很明显的魔法特效,所以哪怕是面对面的小混混们可能也以为这是某种非常厉害的扑克牌魔术,要么就是某种巫术。
毕竟这边的教育水平非常落后,别说看动漫电影了,大多数人可能手机都不怎么会玩,知识水平有限。
只有在小沫身边的我最清楚,这家伙应该是使用了某种雷系加风系魔法的组合,通过雷电之间的排斥力和吸引力去操控扑克牌的运动,就像《超电磁炮》里面的炮姐那样,随手从土地中摸出铁屑黏合在一起,或者击飞冲向敌人。
小沫虽然是雷系魔法师,别的魔法多多少少还是会一点的,例如水系魔法。
别看这是一个给人感觉不怎么厉害的小魔法,它对魔法元素的操控精度以及魔法天赋的要求非常非常高,像之前小沫教给我的“莫比乌斯的灰烬”,小沫可以精确将凝聚出来的魔法阵变换成任意形状,而且在控制它飞行时将飞行高度精确到毫米,我就不行,让我来飞的话……如果定为10米的飞行距离,我可能“哧溜”一下滑出去十五十六米还要多。
“他们应该没有跟上来吧?”
背着小兔子背包走在充斥着岁月痕迹的街道上,一直到走出好几百米远,我才试着回头,看了一眼那几个男人刚才站的地方。
除了可以隐约看到几片碎布落在马路边上以外,那些人已经走远了。
说起来,小沫刚才是真的一点儿也不留情,把别人衣服裤子全切碎了,手机也弄坏了,如果他们是本地人回去绝对会被邻居笑话,如果是外地人更难办,没手机难买票,没衣服穿也去不了车站坐不了车,还不知道怎么编理由——回去邻居问他们,兄弟你这衣服怎么搞的,总不能说……“老子去抢劫两个小妹妹,被她们用扑克牌切了”吧?想想就觉得滑稽。
“没有哦。”
身边的小沫一副平淡的模样:“几个小毛贼,连我们世界的哥布林都不如。”
“还真的有哥布林这种生物嘛!”
我来了兴趣:“就是全身绿油油的,长得丑丑的,在森林里无恶不作的家伙?”
“确实有这样的家伙,要考究他们的祖先的话……大概就是某种变异人类吧。”
小沫点头:“如果刚才追我们的是哥布林的话,他们甚至连恐惧是什么都不知道,感受到了我的魔法只会气愤地冲上来,那些人还算识相,知道我们很危险。”
正常人都知道很危险吧喂!
我哭笑不得。
哪有人用会飞的扑克牌搞事情的……
刚才小沫的那些扑克牌可是当着男子的面切碎了他们的衣服,正常人,或者说脑子清醒的人都明白,小沫既然有能力切断他们的衣服,那就同样可以精准地在他们脖子大动脉上抹一下……
【小沫的魔法很温柔,就像是夏天花园里可以随便摘到的桑葚,尝一口,甜甜的】
我拿出手机,快速在上面写道:
【因为她的魔法是为了我而使用的,所以有时候这样的魔法又像是阳台上亲手种出来的阳光葡萄,有着水晶一般的表皮和鲜嫩多汁的果肉,咬开一半,里面全是小沫爱的汁水……】
“你在写什么?”
我的动作引起了旁边小沫的注意力:“小说?”
“对呀,我的新书不是主要记录我们的日常嘛?”
我连忙遮住手机屏幕:“得把小沫刚才凶神恶煞的样子原原本本记录下来才行。”
“你这样写会有读者看吗?”
小沫似乎也没介意我在手机上写什么的样子:“虽然说小说取材于生活,但如果和生活太过相似的话,大家都会嫌弃的。”
“没关系,有读者喜欢看就好,虽然他们都没有在追着看。”
我又重新拿出手机,写道——
【我家的那位似乎并不认为平淡的日常生活会有读者喜欢的样子,还是希望我可以像第一次见面时那样,将日常生活的一些琐事稍微改进一些,这样我才会有更多的读者,不过我偏不要这样,因为小沫有些着急但是又碍于面子没有直接说出来的表情真的很可爱】
记得之前在出租屋,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小沫看了我的小说是这么说的:“开头罗里吧嗦,期待感不营造,大纲也写得莫名其妙,你这写的是个狗吧小说,我在键盘上撒把米,鸡都写得比你好。”
确实,我那时候写的书基本就是这个样子,这是我的通病。
现在快餐时代,大家其实都不会在意小说具体有什么深度,也不会去管里面的具体故事,大多数人只要求一个字“爽”。
例如刚才小沫对战小混混的剧情,如果是塑造期待感并且按照大众网文套路的话,可以写的东西就非常多了。
先描写我和小沫去小吃店吃饭,把吃的什么,小吃店的布局、装修,老板的为人处事,各种小吃的历史、味道等等全部删掉,然后将笔墨重点放在那三个小混混上。
先描写三个小混混有多么强大,让人一看就心生畏惧,肌肉发达,看着像是一头灰熊,感觉一拳可以打死一头牛,走路的时候甚至小吃店的地板都凹进去了,然后再用普通的民众衬托这三个小混混的强壮,可以编造出他们和普通老百姓的冲突,最好再写一个不要命的老百姓因为被他们抢劫奋起反抗,勇敢地举起砍刀朝小混混冲上去,随后小混混不屑地抬起手——“当!”反抗老百姓的刀砍在了他们的手腕上,居然响起了一声钢铁一般的声音,小混混的手连伤痕都没有出现,而老百姓的砍刀甚至卷了刃,围观群众无不倒吸一口凉气,惊叹此人恐怖如斯等等。
反正就是各种描写,各种反衬烘托出几个小混混的无敌,然后等这几个人来找我和小沫的时候,围观的老百姓纷纷劝我们“两个小姑娘乖乖把钱给他们吧”“你们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别惹怒了这三位大爷”“他们可是无敌的,别浪费时间了”,再次用路人的语言和举止来衬托“他们对我们不抱希望”“小混混惹不起”的氛围,这一大堆至少能写十章内容,期待感拉满。
然后当然就是……小沫出手,周围又是倒吸一口凉气,一章写小沫的淡定和秒杀剧情,再一章描写一波路人的表情和神态啥的,最后再去找小吃店主,小吃店主痛哭流涕,感谢我们为当地除了一恶,坚决表示要送我们全村最好的剑。
然而现实中的小沫压根就不会对这些破事在意,她看到有人跟踪我们甚至还想抢劫,直接用最大限度的魔法给了小混混们警告,附近也没有那么多看戏的群众——事实上,这里的人因为遇到类似的事情太多了,怕引火烧身,压根就不会围观。
“好好好,诺儿自己写的书,诺儿开心就好。”
似乎不再纠结我书内容的样子,小沫有些宠溺地摸了摸我的脑袋:“我们在这边稍微转转,下午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嗯?”
我有些好奇:“去……哪里?”
“那个湖的地下。”
小沫倒也没卖关子:“早上我感应到那面湖水的地下有个很大的空洞,应该还有条地下河,风景应该很美,我们可以去那里转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