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荒谬

纳诺戈蒙沉默了。
  经历了这么多,他当然知道人性贪婪,纸醉金迷。
  其实对于混血种的对待方法,几十年间,他修改过很多次龙神圣典。
  他在提高混血种被尊重程度的同时,尽可能注意不会给他们超越纯血种的所谓特权,如果有所超越,那很快就会回调到应有的水平。
  可即便如此,即便是亲力亲为,也终究没有避免混血种从深渊爬上来之后没有选择脚踏实地,而是直接窥伺起比纯血种所站位置更高的山巅。
  正因为被压抑久了。
  他们厌恶别人踩在他们头顶的同时——却又渴望将自己的脚踩在别人的头顶。
  【贪婪,就是创世之初的一柄天平。】
  【众生是坐在天平两端的筹码,当混沌里第一个贪心之人用力跳起压下杠杆,天平不稳的刹那,天平对面的人就会跟着蜂拥而起,打着‘寻回平衡’的名号行所谓‘大义’之事,告诉别人,他们只是为了让天平回到原点而已。】
  【可其实啊...只要天平第一次发生了摇晃,就已经注定它再也没可能回到一开始的平衡了。】
  【呵...纳诺戈蒙,可别忘了汝的耳朵,从始至终汝都跟别人不一样,汝是如此,他们也是。说到底,混血种活着,也只是想高人一等罢了。】.
  “闭嘴!!!”
  【不想承认吗。】'
  【那汝,年幼遥望夕阳之下,僭越之徒车撵的时候...】
  【汝为什么会渴望成为龙神呢。】,
  “!”
  承认吧。/
  生灵生来就对与自己不同的“异类”怀揣畏惧。
  既然畏惧,就会有着覆灭异类,让他们从面前消失的本能冲动。*
  这就是生灵的脆弱与自私啊...
  纳诺戈蒙彻底不明白了。,
  他空洞着眼神,连他都不知道自己这副躯壳里,究竟还有多少是属于自己的灵魂。
  他无助了。^
  “吾不懂...究竟该怎么做,吾成为了龙神...又能做到些什么?吾又改变了什么?”
  【让天平回归宁静的方法。】
  “......”
  【有一个,也只有一个。】
  “只要能不让他们重蹈吾之覆辙...”
  【那就是将天平乱跳的任意一端,彻底抹除。】
  “你在说什么...?”
  咚。
  那杆天平,伴随杀戮,起起伏伏。
  纳诺戈蒙凝视空荡的大殿。
  愣神中,仿佛看到了那柄天平。
  当稀少的那一边杠杆上的人们哀嚎着蒸发殆尽,而另一端的天平触地之时...
  虽没有回到水平,可这烦心的杆子,竟是不会再继续上下摆动了。
  “不...这不对...”
  【没有什么不对,这就是汝内心所渴望的成就,也是吾一贯的做法,如果汝的本性不是如此,吾也不会选中汝作为神的代行者。】
  “可他们都死了还有什么意义...这样的世界...根本就...!”
  【那汝就像过去一般,静静等待生命终结,以最不堪的姿态匍匐在地,回到以前的世界吧。】
  “不...那不可能!吾已经是龙神了,吾现在能改变他们!”
  【那是吾的力量...不然,汝这毛头小子早就该死在那片火海里,死无葬身之地了。】
  “你在要挟我...?”
  【并非如此。】
  【吾已经说过了。】
  【那原本就是...汝自身的想法,是汝的野望,汝的贪婪。】
  【汝比起吾...】
  【本来就更恶,更贪。】
  至此。
  痛苦的惨叫回荡在无人的大殿,喊碎了暗夜,却没有喊来黎明曙光。
  .......................................
  龙神变了。
  他就像变了个人一样,变得没有表情,如同失去了感情。
  龙神圣殿里,只要有官员玩忽职守,就会严刑厉法将打的半死,没有任何缓和余地。
  但最明显的改变,是他最后一次修改了龙神圣典。
  在圣典里,这句话被写在了最显眼的第一页。
  ——【混血种是天生邪恶的,从此往后,为保证吾等龙族血脉纯正,禁止龙族与其它种族联姻,胆敢产下混血孩童,一律诛杀。】
  湖中早就暗涛涌动,只在等待这枚石头落入湖心。
  现在,这枚石头落入水里。
  那就注定掀起滔天巨浪。
  龙族境内出现浩浩荡荡的砍杀混血种的狂潮,提前得到消息能跑到别的国家避难的,少之又少,大部分的龙族混血种都倒在了史书的这片被血水染红的扉页之内。
  令人不胜唏嘘的是,混血种的数量,如果与纯血种数量相比,那就少的可怜了。
  所以如果走在街上,能听到的只会是纯血种连成一片庆祝的欢呼,一片片的龙神万岁呐喊,简直就像是一场横跨千年的战争终于迎来了胜利。
  而那些或是哭喊求饶,或是悲愤豪迈口诛笔伐的声音,都被很好的掩盖了起来。
  ——就像纳诺戈蒙,自始至终都没有公开他刻意掩盖起来的耳朵。
  没有了内乱,外部也平定,整个龙族进入了一个极快速繁荣的阶段,并迅速确立了高阶种族中的首席地位。
  龙族各域都修筑起纳诺戈蒙的雕像,以曜风中心的那座剑指苍穹最为恢宏。
  而远在精灵故里...
  端坐于精灵王座之上的精灵女王,整日以泪洗面。
  众人不知为何,而女王也没有告知过任何人其中缘由。
  她多次书写书信去询问纳诺戈蒙究竟是怎么了,为什么要背弃誓言,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什么要将他们期许的未来撕的粉碎?
  可每次,精灵女王都没有得到过回信。
  在这种煎熬里,她又坚持了整整一百年。
  何其痛苦。
  爱的终极沉淀,就是恨。
  精灵女王再也不想痛苦下去。
  她悲叹着解除了时间禁锢魔法,瞒着所有人,生下了那个本在两百年前就该降生的孩子。
  精灵族内,她是不可能让这个孩子公之于众的。
  因为,纳诺戈蒙并没有像他当初说的那样,能让自己和孩子不必受到任何恶言相向,这里还是那个悲哀的世界。
  至爱则至恨,精灵女王把这个孩子,当做了对纳诺戈蒙的报复。
  她亲自潜入龙神圣殿,将这孩子交到了纳诺戈蒙面前,并告知于他,永世不见。
  现在的你...只是一个双手沾满鲜血的魔鬼,你夺走了太多无辜的生命。
  如果你要杀害所有混血种,你真的那么狠心,你就把你亲生女儿也给杀掉啊!你讲着那么多的大义凛然,可这时候,你能下得去手吗!
  纳诺戈蒙没有解释。
  他选择承受这些恨意,并回她一句,那就——永世不见吧。
  相恋三百年,两人最后一次见面,就是给这孩子起了个名字。
  她就叫,蒂曼妮。
  按照精灵故里的文字,这个名字的含义,指代“遗憾,落寞,以及持久不变的憎恨”。
  可按照火龙族的文字,这个名字的含义,却是“健康,快乐,能够像火焰一般热烈。”
  她恨,可她终究还是舍不得诅咒自己的骨肉。
  她留在火龙族,她只看得懂火龙文,那么,她只会看到自己名字光明的一面寓意。
  之后。
  这孩子就留在火龙族了。
  纳诺戈蒙没有杀她。
  他彷徨,心里那个声音让他狠下心去,杀尽混血,可他说的对。
  ——人都是自私贪婪的。
  所有事情,一旦涉及到精灵故里,就会触及到纳诺戈蒙心底被尘封到将近遗忘的记忆。
  但,纳诺戈蒙知道自己不配让孩子留在身边,自己只配孤独。
  精灵女王说的没错,他只是个冷血怪物罢了。
  他选出了自己手下最衷心的一位祭司,将这些事情告知于他,隐去蒂曼妮混血种的身份,让她以普通人家孩子的身份安居在火龙族内。
  孩子。
  就像你素未谋面的母亲说的那样。
  永世不见吧。
  后来,由于祭司邻居出于“贪婪”,自作聪明将发现蒂曼妮是混血的事情擅自公之于众,那就是后话了。
  当然那位邻居,在“立功讨赏”的时候,其实也早就被纳诺戈蒙斩作血雾了。
  .....................................................
  此时此刻。
  龙炼的废墟之上。
  雪菲娅缕缕叹气,眼神并不和善。
  “哦...金毛矮子,你让我知道这些事,这有什么意义吗。”
  “雪菲娅姐姐说的很平淡呢。”爱梅勒斯停止了以魔力为载体向雪菲娅传递信息,并半掩嘴角轻笑道,“吾只是觉得这事汝应该会感兴趣,而且...汝看起来并不像表面那么平静呐。”
  “......”
  可能,确实是吧。
  雪菲娅心情还是挺沉重的。
  并非是同情那些历史的殉葬者。
  而是...自己身边近在咫尺的朋友。
  看着身旁尚且还不明真相,还在戒备龙神发癫的蒂曼妮,雪菲娅心里总觉得莫名的凄凉。
  为报杀害父母的仇挣扎到了今天,结果这才是真相。
  你若知道,该是什么心情。
  你才是没法用可怜二字去诠释的苦命人啊...
  “雪菲娅...?突然看我干什么?注意那边!那玩意变成龙形了,没准会出现没见过的能力,如果有什么不可控情况...拿着这张地图,我路熟,你们先走,我来给你们断后。”
  真是荒谬又可笑的悲哀。